内容来自From:娱乐萌萌君的微博:
4月1日,张恒就郑爽诉张恒民间借贷纠纷案终审判决再次发表长文,文中他强烈表达了自己对于案件结果的不满。而且张恒还晒出了一份郑爽和电视剧《倩女幽魂》间的聘用合同,该合同曝光了郑爽的片酬。从照片可以看到在合同演出报酬及支付方式那栏写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片方(甲方)向乙方(郑爽)支付4800万,5天内支付1500万、乙方进组3日内及35日内支付2000万、档期满前三天内支付1300万。不得不说,郑爽的片酬真的太高了。此外,在合同中还写着甲方拟选用其他同级别男艺人应事先获得郑爽的认可,而且郑爽有权推荐男一男二号演员,甲方拟选用的男一男二号演员应事先征得郑爽同意认可。
内容来自From:西瓜草莓酱的微博:
近日,郑爽和张恒针对2000万借款展开的民间借贷纠纠纷案,二审在上海开庭审理。据媒体报道,对于这次二审,张恒方面提交了20组证据,其中有两组新提交的证据,分别是张恒在美国的出入境记录及其护照信息。对于2000万借款到底张恒该不该还,在最终宣判前很难得出结论,但值得玩味的是,张恒的代理律师周俊向媒体透露了郑爽的片酬。周俊表示,在郑爽出演某部电视剧的过程中,从谈判开始到收全款,均系张恒为郑爽处理相关事宜,电视剧有1.6亿元的片酬。60集的电视剧,拍摄4个月,郑爽收1.6亿片酬,不得不说,明星赚钱真的太容易了。
内容来自From:小宝哥哥的微博:
交税了吗
内容来自From:九重天的微博:
有偷税漏税现象,甲乙双方谁都别想跑
内容来自From:海纳百川的微博:
戏子误国,天天报道这有意思吗?
内容来自From:谭浩俊的微博:
如果采用阴阳合同,头小尾大等方式偷逃税款,当然需要调查。一旦存在这样的问题,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n\n但是,作为曾经的丈夫,在双方闹出矛盾后,如此行为,也绝不是什么正当行为,而是报复。就算郑爽存在偷漏税,也不算是举报而是报复。\n\n我们要说的是,如果真的是举报,为什么在未发生矛盾时,不举报,且极有可能共同偷逃税款。出现矛盾了,就举报。能否在查出问题后作为同谋一起处罚呢,因为,在发生这样的问题时,张恒早就知道,却一直不举报。显然,可以当做同谋共犯。\n\n所以,做人要厚道,要正派,要不管有没有矛盾时,都依法办事,做一个守法的人。而不是对自己有利时,共同作案。发生矛盾了,就举报他人,将自己扮演成一个正直正派大公无私的人一样。恰恰是这样的人,才是最可怕也最可恨的人。
内容来自From:段旭亮的微博:
赚10亿也不眼红 税交了就行
内容来自From:愚乐圈八爷的微博:
郑爽这次真的是碰到了狠角色了,张恒先曝出郑爽代孕,又曝出郑爽偷税漏税,这是彻底不让郑爽翻身的节奏啊。\n郑爽从出道就一直“很任性”,和张翰分手,搞得张翰被骂了好几年,和胡彦斌谈恋爱,搞得胡彦斌被贬低了好几年,和张恒又整出了官司。\n不过做为前任,张恒和胡彦斌都没有和郑爽正面怼,遇到张恒,郑爽真的是惨了。